先在這邊初略定義一下「創作」:使用任一媒介或形式,轉化生命的體悟或觀察,即可稱為創作。創作像是將人的智慧、情感、邏輯,藉由任何形式具象化,如畫畫、作曲、演戲、編劇、詩、建築、設計等,以此類專業維生的人,我們稱他們為創作者。
「需求層次理論」是馬斯洛於西元1943年提出研究人類動機的理論,由低階的生理需求、安全需求,到中階的社交需求、尊重需求,再來是層級較高的自我實現組成,及他晚年提出──針對藝術家、創作者的──超自我實現。每一層級,都可以為創作者帶來各式各樣不同的恐懼。
「生理需求」,包含要吃東西、要呼吸、要喝水等人類渴求完整自身的生理機能。創作者的才華若沒能得到實質回饋,也就是收入,來支持生理需求,大部分還是會想其他辦法賺錢,讓自己至少可以滿足「安全需求」,免於害怕遭受不安全、不平等的處境。他們可能會做跟創作無關的事情,找個暫時的工作填飽肚子,至少讓生活過得去。
「社交需求」包含同儕、朋友的隸屬關係及愛情關係的需求。這是容易被忽略卻有著隱性恐懼的階段。如第一段所敘述,大眾看待創作者的眼光不同,而創作者在靈感乍現或作品被展現出來時,因為展現了自己的特殊性與觀點,多多少少會強化:「我的視點造就了我的才華,我的才華造就了我。」這樣的想法,讓創作者對於自我完整的期待過高或者過低,造成了類似「藝術家性格」的孤僻或驕傲。
創作使命帶來的掙扎
沒有「傲」或「使命」的人也無法持續性的創作,也不需要。對他們來說,創作的回饋不是達到「尊重需求」的首要條件,不需要利用創作來得到成就感。生兒育女或在職場上得到高位、高收入,相較創作更能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和被需要。倘若是個有「使命」的創作者,則容易將自己和作品畫上等號:批評我的作品就是批評我的想法和我本人,想在「尊重需求」的階段裡得到自我價值的認定,相對的,也容易波盪。
當前面四個階段都完成,並達到程度上的滿足,一般人就會衍伸出「自我實現」的感受。覺得自己的潛能被發揮了,滿意現況,並能不斷進步。但對於創作者而言,「超自我實現」是只要有創作就有可能被滿足的狀態,有可能跳過上面四個階段直接發生。
「創作」就是在追求自我實現,是創作者終其一生不斷在追尋的狀態:創作時的無我、靈感來臨的快樂、情感高峰體驗。這件事情也會發生在運動員、武術家、匠人身上:「我用盡了心力,發揮我的極致。」跳過前面四個階段,直接達到「超自我實現」。但這就是最恐怖的事,當直接到達「超自我實現」,就像是四層公寓蓋不穩,就直接蓋了五樓。
這個狀態,就是深植於創作者內心的恐懼怪獸⋯⋯